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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
发布部门: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6/2/16 17:12:11   阅读次数:20805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6123日在茂名市电白区第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代院长  黄 沛

各位代表:

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我院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以及上级法院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回应人民群众对新时期法院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求,务实创新,开拓进取,不断完善审判管理措施,持续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审判执行质效。全年受理案件6724件,同比上升22.41%,审执结5643件,同比上升15.92%

一、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审判,维护社会稳定。受理刑事案件1257件,同比上升51.26%,审结1012件,同比上升34.75%,判处罪犯1338人,同比上升29.65%。积极参与“3+2”专项行动,充分运用刑罚手段,重点打击群众反映强烈,对我区社会治安造成较大影响的涉毒、涉黑恶、涉盗抢、涉非法集资、涉诈骗犯罪,审结此类案件517件,判处罪犯699人,成功审结了电白有史以来涉案数额最大、团伙成员最多的电信诈骗案,对以谢某强为首的30名罪犯分别判处19年至15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25万元至3千元不等的罚金,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

加强民商事审判,促进社会和谐。受理民商事案件3760件,同比上升7.86%,审结3202件,同比上升4.13%。加大调解力度,努力促进社会关系和谐稳定,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39.78%。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妥善审结婚姻家庭及继承、赡养等案件828件,促进家庭和睦团结;依法审理涉及借款合同、劳动争议、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等案件1673件,解决争议标的9.3亿元,维护了市场交易秩序。

加强行政审判,推动依法行政。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49件,同比上升26.27%,结案124件,同比上升49.4%。采取“审前沟通、审中协调、审后疏导”的工作模式,积极探索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新途径,经协调促成原告与行政机关和解撤诉24件,占已结案件的19.35%,较好地化解了行政争议。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20件,准予执行97件。

加强执行工作,缓解执行难题。受理执行案件1550件,同比上升47.34%,结案1300件,同比上升35.98%。实际执结率26.35%,执结标的2.1亿元。深化网上“点对点”查控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车辆、户籍、出入境、婚姻登记、房地产的执行新机制,查询被执行人存款550余件次,银行反馈信息12000余条。加大执行曝光力度,借助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平台,对127名“老赖”予以曝光,限制出境12人,限制高消费127人,成功促使15名“老赖”主动履行义务,26件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执行到位金额400余万元,有力地促进了诚信电白建设。

二、深化司法改革,推动科学发展

扎实抓好立案登记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深改组《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立案登记制度的实施,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初始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当场登记,切实做到有诉必理、有案必接,从制度上破除“立案难”。自51日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以来,共接待群众咨询2367余人次,当场立案2306件,立案率99.8%

试行审判机制改革。结合司法体制改革总体思路,出台《关于实行主审法官审判案件负责制的试行规定》,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行统一轮排、主审法官主办案件、主审法官签发裁判文书、三级法官联席会议及案件审查小组把关、干扰办案登记问责等制度,完善审判委员会会议、司法公开、法官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通过一系列审判机制改革,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出台《关于落实执行工作责任制的规定》,实行1+11+1+1执行组负责制,建立“管理精细化”、“方法人性化”、“机制多元化”的执行模式,推动执行工作良性循环发展。

三、落实为民措施,践行司法为民

积极参与区中心工作,全力服务社会大局。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工作,派出干警深入重点整治挂钩点开展帮扶督导工作,助力辖区重点整治工作取得好的成效。通过派出流动宣传车、制作法制宣传专栏以及新闻媒体报道等方式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群众遵守法律。同时做好挂钩扶贫、结对帮扶、城乡清洁工程、“第一书记”等工作,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不断完善服务平台,全面方便群众诉讼。一是完善诉讼服务,建成了具备受理申请、登记立案、诉讼引导、查询咨询、诉前联调、信访接待、收转送达、约见法官、判后答疑、诉讼收费、投诉建议等12项功能的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集约式、零距离、全方位”的司法服务。二是强化巡回审判,在原麻岗法庭、那霍法庭设立“巡回审判点”和“便民诉讼服务站”,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三是加强司法救助,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收诉讼费49.91万元。

狠抓涉诉信访工作,全力化解社会矛盾。以化解信访积案为重点,以加强源头治理为根本,认真落实诉访分流,强化信访工作责任,通过领导包案、带案下访、预约接访、判后答疑、教育疏导等多种方式化解社会矛盾。一年来,共排查信访积案19宗,包案化解13宗,组织远程视频信访8人次。同时,定期对案件进行排查,集中疏理涉诉信访苗头,及时掌握动态,落实化解责任,认真抓好信访稳控。

四、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强化审判管理,提高案件质效。狠抓案件质量,完善审判流程管理,紧扣上级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管好案件流程和重要节点,实时进行跟踪分析、审限监控、案件催办。推进网上办案,加强对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各个环节的信息化管控,提高审判质量效率。通过强化审判管理,在案件大幅上升、案件难度不断增大的情况下,仍保持了平稳的结案进度,无超审限案件和超期羁押案件。

推进司法公开,打造阳光司法。实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要求,依托法院门户网站全面公开法院基本情况、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等司法信息,满足不同群体对司法公开的需要。在“司法公开三大平台”上公开审判流程信息8856份、生效裁判文书3076份、执行信息1786份。充分调动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积极性,安排陪审员陪审案件1959件,陪审率达97.9%

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司法公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健全代表委员联络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开展座谈80多人次。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执行工作情况,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其他常委会交办事项17件,做到件件有回音。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组织社会各界50余名群众旁听案件庭审。通过设立征求意见箱、院长网上邮箱、发放廉政监督卡等形式,收集群众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五、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队伍

教育为先,加强思想建设。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廉洁司法”专题教育,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干警理想信念教育,坚定法治信仰,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引导和激励党员干警争先创优

廉洁为本,加强作风建设。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查找廉政风险点142个,完善相关管理制度20多项,制定防控措施128条。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组织干警撰写廉政心得110多篇,引导干警坚守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完善审务督察、廉政监督卡和廉政监督员制度,聘请廉政监督员30名,加强对审判执行和纪律作风的监督。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人,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业务为要,加强能力建设。在茂名地区率先成立法官培训学校,采取法官讲堂和视频培训等形式,加强对法院干警和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共举办培训班8期,组织干警和人民陪审员参加培训807人次。开展理论研讨、案例分析、庭审观摩、文书评比等岗位练兵活动,发动干警撰写调研文章130多篇,工作信息120多条,提高干警的司法办案能力、理论研究能力和文书制作能力。

各位代表,人民法院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困难,如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新情况新问题明显增多,新类型案件大量涌现,法院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能力离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还有差距;持续高发的案件数量与审判力量不足的矛盾依然突出;少数干警的司法能力、司法作风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常态和新要求,个别案件质量效率不高,“执行难”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等。对于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加以解决。

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线,以推进法院司法改革为主旋律,不断深化司法公开,认真践行司法为民,积极适应政治经济社会新常态,为促进富民强区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为此,今年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大局意识,履行审判职能。始终坚持依法审判与服务大局相统一,维护稳定与化解矛盾相结合,个案公正与社会公平相协调,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继续完善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措施,妥善审理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密切相关的各类案件,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推进司法改革,完善运行机制。按照中央和上级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总体布置,落实顶层设计,开展基层探索,做好人员分类管理、完善职业保障、建立专业职务序列等工作。积极推进以庭审为中心的运行机制改革。实行法官办案终身负责制,严格执行错案追究、责任倒查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

三、坚持司法为民,落实便民举措。加快推进司法网拍和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努力实现网拍规模效益和网上网下联动效益。加大巡回审判和法制宣传力度。继续深化涉诉信访改革,严格落实涉诉信访终结制度。继续加大对困难群众的诉讼援助和司法救助力度。

四、深化司法公开,构建阳光司法机制。全面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完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确保符合公开条件信息100%上网公布。更加注重利用微博、法院官网等新媒体工具,畅通公开渠道、拓宽公开范围,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关切。

五、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及时办理提案和意见建议。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适时召开法院新闻发布会,满足公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六、坚持从严治院,加强队伍建设。抓住班子建设这个核心,落实从严治院要求。深入推进人民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司法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通过依法确定权力、科学配置权力、制度限制权力、阳光使用权力、合力监督权力、严惩滥用权力,切实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征程,新的使命。站在新的起点上,我们将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清晰的思路、更加务实的举措,进一步凝心聚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建设法治电白、平安电白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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