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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情暖浪子 爱心耀天平
发布部门: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5/10/25 13:49:05   阅读次数:28757

柔情暖浪子  爱心耀天平

 

——电白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工作纪实

 

“法官阿姨,告诉您一个好消息,我考上大学了!谢谢您给了我一次新生的机会,也谢谢您一直以来的关心和帮助,我一定不辜负您的期望,用心读书,回报社会!”给法官打电话的青年潘某兰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在缓刑考验期内,潘某兰发奋学习,考取大学,于是发生了本文开头感人的一幕。

这样的例子,对电白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的法官们来说,已经是屡见不鲜了。近年来,电白法院牢固树立科学的刑事司法理念,深化刑事审判制度改革,在少年审判工作中走出了一条颇具特色之路。

庭前调查,法官办案“对症下药”

 “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是未成年犯罪审判工作的原则,通过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审前调查,了解其走上犯罪道路背后的主客观原因,可以确保我们的教育工作能够‘对症下药’,取得更好的效果。”该院少年庭的法官深有感触地说。

为确保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的严谨和准确,该院在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开庭前,必须实行三步走。第一步,是法官“三走访、三见面”。法官先后走访犯罪青少年的家庭、学校、村(居)委会,与被告人的监护人、班主任老师和所在村(居)委会委员见面,调查其家庭情况、个人表现、性格特点和成长经历,了解青少年犯罪的社会原因。第二步,推行社会调查。根据走访情况,在征得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后,法官向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地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公室发出社会调查函,由该办指定社会调查员负责社会调查,制作社会调查报告,出庭参与法庭审理,并将调查报告附卷作为定罪量刑的参考依据。第三步,实行个案分析。法官庭前召开个案分析会,汇总调查信息,研究个案和被告人特点,制定个性化的审理方案,为后续的教育感化打牢基础。

寓教于审,让审判充满爱心

 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是未成年犯罪审判工作的另一项原则。怎样才能实现“寓教于审”的效果呢?该院坚持做到:

——实行“圆桌审判”。为消除未成年人对法庭内威严的审判环境产生畏惧心理和紧张情绪,该院采用“圆桌审判庭”开庭,对未成年被告人实行不站立,不带械具,消除未成年被告人的紧张情绪,为他们营造一个轻松、和谐的庭审环境,通过用一次次充满爱心的庭审挽救了一个个残缺的心灵。

——适用“非监禁刑”。该院少年庭及时更新审判理念,从传统重刑化思想观念向现代教育、改造观念转变,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尽量量刑轻刑化,加大对未成年人非监禁刑的适用比例,更新传统的“以刑代罚”、惩戒为主的思想,对未成年人尽量适用非监禁刑。据统计,近三年来,该院判处的未成年犯中适用非监禁刑的占总24.79%

——推行“法官寄语”。为改变法院判决书的生硬模式和冰冷面孔,强化对未成年人的关爱、教育和勉励,该院少年审判庭除了在判决书背后附上法律条文外,还特别注意用温情化的方式给失足少年及其家长写上一段“寄语”, 从道德层面对其进行教育和感化,从而达到寓教于案、法情交融的效果。如今,这已成为电白法院少年法庭的一大特色。

帮教回访,迷途少年重起航

放学回家的小王推开家门的那一刻,不禁热泪盈眶,“我没有想到法官们在百忙中还专门来看我,帮我疏导心中的困惑和迷茫,重建信心,我今后一定好好学习,积极改造,绝不辜负法官们的关爱。”这是少年法庭的法官们对一名因犯投放危险物质罪而被宣告缓刑的少年犯进行回访帮教时的一幕。

  小王在案发时仅满十四周岁,是霞洞镇某小学的在校学生。在法院依法对其作出缓刑的处罚后,原学校却拒绝其回校就读。承办法官得知后,立即和县教育部门联系,争取支持,并多次不辞劳苦,深入霞洞镇,与教办及学校沟通,最终促成小王重返校园读书。在回访中,小王向法官们详细诉说了自己的生活、学习情况,并对法官们的关爱表示感谢,决心牢记教训、认真改造,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封存记录,彰显司法人性关怀

31日,在未成年被告人小云(化名)的犯罪档案卷宗的右上角,该院少年法庭法官庄重地敲上了“犯罪记录封存”六个字。

为了不影响未成年犯今后的生活、学习和工作,在刑事审判过程中体现对未成年人优先保护的原则,该院按照相关规定,对于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被告人的犯罪档案应当予以封存,在档案封存后,对该未成年人的犯罪侦查档案、审判档案等一切涉及前科犯罪内容的档案均应予以保密,非经法定事由或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查阅、摘抄、复制及泄漏未成年人犯罪记录。

同时,为强化封存案件的案卷材料管理,该院从立案审查到宣判阶段直至卷宗归档,均使用“专用识别章”加以区分管理和分类。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制度的实行,不仅有利于未成年犯卸下心理枷锁,更有利于他们回归社会。既诠释了“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又彰显了司法人性关怀。

据统计,该院少年审判庭成立以来,所审案件无一投诉,无一改判,无一重审,服判息诉率达100%,且所审结案件无一名少年犯重新犯罪。少年法庭已经成为教育、改造少年犯的重要阵地,使一个个迷途少年翻然醒悟,痛改前非,走上了充满希望的人生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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